纸本,外观为长方形,行书体毛笔手书,物件上方顶头横书“分田证”三字,以下直书分田人姓名、人口、所分土地的名称,数量共7行,落款“一九三二年公历”,证件右下角钤有“信丰古陂区墩头乡苏维埃政府”单行13字无栏仿宋体朱文印章,正中即左上角钤有圆形古陂区政府印章与骑缝章,文尾钤方形朱文私章二枚,一枚是村主席曹××,另一枚是户主王富山的。 此证由分田者袁本淇保留下来,1970年捐赠给信丰县博物馆。 |
1932年信丰县古陂区墩头乡苏维埃政府发给袁本淇的分田证
来源: 信丰县博物馆 时间:2013-08-14 点击:677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