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丰县博物馆在工作时间内为公众提供免费鉴定文物和咨询工作,但不提供真伪鉴定证明。制定了为公众提供收藏品寄存与代保管服务制度:
1、对于公众要求寄存与代保管的收藏品,本馆不提供真伪鉴定证明,仅提供收藏品的寄存与代保管服务。 2、对于公众要求寄存与代保管的收藏品,由双方签订寄存与代保管协议,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。 3、在进入信丰县博物馆的库房之前,由信丰县博物馆相关专业人员对收藏品进行全面详细的登记,并作相关的影像记录。由双方签字认可。 4、公众要求寄存与代保管的收藏品,其所有权属于寄存人,但博物馆具有拍摄权、出版权与展览权等使用权,并以适当的形式标明收藏品的所有人。 5、公众要求在信丰县博物馆寄存与代保管收藏品前,需向博物馆提出书面申请。在结束寄存与代保管时,由寄存人进行签收。 6、寄存与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|
信丰县博物馆提供藏品代为保管、鉴定养护、修复及咨询等公众服务的制度
来源: 信丰县博物馆 时间:2023-12-14 点击:7315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