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,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,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业务水平和社会、经济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江西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根据信丰县博物馆的性质和任务特点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藏品征集范围 1.反映信丰不同历史时期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文物。 2.信丰地域内的具有代表性的农业、手工业生产工具、产品,以及有关人们生产活动、商品交换等的文物资料。 3.信丰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。 4.信丰历史上的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、作品、手稿及有关文献。 5.反映历史上信丰客家先民社会发展的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、科学技术、文化艺术等的文献、文物。 6.自鸦片战争以来,信丰人民反抗外来侵略和封建统治及社会变革、社会生活变化等方面遗留下来的重要文物、资料和照片。 7.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、社会主义革命、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信丰人民不怕牺牲、艰苦奋斗的有关文物、资料和照片。 8.信丰境内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和动、植物标本及反映其生态状况的标本、资料。 9.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,有目的、有计划的征集其它类别的藏品。 二、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、科学、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具体到每一件东西,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,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、文化艺术、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.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、代表性。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,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。 三、入藏程序 1.根据征集范围、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。 2.会同省级文物部门鉴定等级,定名。 3.修复保护。 4.登记编目、入帐建档。 四、藏品征集组织及人员 根据信丰县博物馆实际工作,成立藏品征集小组: 组 长: 施金山 县文广新旅局党组书记 副 组 长: 蓝 花 县文广新旅局局长 肖旭中 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专家组成员:张嗣介 赣州市博物馆专家 赖竞林 原县文化局局长、原信丰中学校长 尹建明 正远布展公司聘请北京文博专家 监督组成员:黄金华 县纪委第四派驻组组长 温镜清 县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成 员:刘 涵 县博物馆馆长 刘荣生 县文化馆副馆长 黄丽泉 县博物馆干部 五、信丰县博物馆文物鉴定小组 根据信丰县博物馆工作实际,保管研究室具体负责藏品征集,成立藏品鉴定小组: 组 长: 施金山 县文广新旅局党组书记 副 组 长: 蓝 花 县文广新旅局局长 肖旭中 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专家组成员:张嗣介 赣州市博物馆专家 赖竞林 原县文化局局长、原信丰中学校长 成 员: 刘 涵 县博物馆馆长 刘荣生 县文化馆副馆长 黄丽泉 县博物馆干部 六、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信丰县博物馆。 七、本办法自2023年6月13日起实施。 |
信丰县博物馆藏品征集办法
来源: 信丰县博物馆 时间:2023-12-08 点击:843次